科学构建绩效评价体系 保障海绵城市规划建设成效


发布时间:

2016-10-18

作者:

来源:


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邢海峰

海绵城市规划是以建成海绵城市为目标,吸收、借鉴、运用低影响开发、生态城市等相关理念、技术和方法,对城市排水防涝、城市水污染防治等多重技术进行集成,进而在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中的应用。作为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蓝图和公共政策,海绵城市规划能否实施及其实施效果,直接关系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能否实现。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对于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的绩效有明确的要求。纲要提出“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保护和恢复城市生态本底,通过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具体目标是“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同时,纲要还提出“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优化生态空间管控格局,划定汇水分区,明确雨水径流控制目标和建设任务”。这些目标和要求的落实需要通过海绵城市规划来实现。

一部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或法定规划中的专项内容编制出来后能否顺利实施、实施后能否达到预期的目标,对于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工作至关重要,否则在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后可能会打水漂,劳而无功。定期开展规划建设绩效评估,可以及时掌握规划的实施情况、发现影响规划实施绩效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改进,保证海绵城市建设在科学规划的指引下有序建设。但海绵城市作为一项全新理念下的新工作,对于如何开展规划建设绩效评价,目前尚没有成熟的经验和评价技术方法。结合海绵城市工作的特点和国家相关要求,笔者认为需要基于以下3个方面来构建绩效评价体系。

首先,要以促进实现系统性和经济社会与生态的多重目标来构建绩效评价体系。海绵城市规划与建设是以雨水为主要对象但涉及城市水系、道路、园林绿化等多个系统的综合性工程,以分散的单个项目的建成与否作为判断标准而不考虑建成后的实际效果和连片效应,是很难综合评价海绵城市规划实施成效的。同时,海绵城市涵盖了水环境、水资源、水安全和水生态等多个方面的建设目标,是一个全过程的治理工程,需要体现“源头削减、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技术路线。因此,绩效评价体系的构建,必须统筹兼顾多方面的目标要求,既要体现综合性和系统性,避免以点代面,甚至出现小环境改善而大环境遭受破坏的结果,还要避免因过度复杂和成本过高而不具备操作性。就目前具备的条件而言,绩效评价标准体系应当力求简单易行,最好可量化,定性的以有无为标准,减少主观判断内容。

其次,要根据具体不同考核对象来构建相应的评价体系。根据评价主体和考核对象,可以分为区域级(国家、省)、地方(市县)级以及项目级,其绩效评价的侧重点和指标有所不同。其中,区域级主要是从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和发展战略目标以及区域统筹协调发展等方面来评价海绵城市规划实施绩效,更侧重于从宏观、国家和省等区域层面的规划来实施绩效考核,主要基于国家和区域宏观建设目标来设定,关注的是海绵项目实施整体效果以及国家财政奖补资金在用于规划实施方面的使用效率,其绩效评价指标要综合、数量精而少、具有普适性。地方级则既要综合评价城市总体规划(包括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还要评价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有关海绵城市的相关内容,较国家级要更详尽全面;对于海绵设施项目,如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海绵型公园与绿地、辖区内的水系治理与生态修复等,主要是地方政府对承建、承运单位建设绩效的评价,目前重点是对以PPP模式打包的海绵城市项目的绩效评价。可根据不同项目的功能具体设定相应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其中项目的场地设计和工程设计方案对上位规划和规划许可的规划条件的落实情况的评价是重点。此外,还应当包括已经完成建设并处于运行状态的海绵项目和设施系统在运行一定时间后进行的评价,保证海绵城市规划实施后的效果能够长期持续保持。

最后,要因地制宜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绩效评价体系。海绵城市受地域差异化影响很大,对于不同的城市和地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的侧重点可能各有不同。如对于缺水、环境污染严重的城市地区和生态环境本底良好但洪涝灾害频发的城市,其海绵城市绩效考核重点肯定有所差异,前者重在节水和保护水环境,后者重在解决防洪排涝。同样,即便是同一个城市,位处不同的地段,如不同建设形态的旧城区和新城区,不同用地功能属性的工业区和居住区、商业区,其绩效评价标准和重点也有所差异。因此,很难用一个统一的标准体系覆盖全国的海绵城市绩效评价,必须统筹考虑其地域差异化的特点进行设计。在明确海绵城市规划建设总体框架和目标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构建绩效评价体系也很关键。如,对于城市旧区侧重于问题导向,重在解决问题、改善环境;对于新区则力求理想目标、一次到位;对于生活区除了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应当同时兼顾景观、舒适性;对于工业区,则以经济、可行方便生产为原则;内涝易发地区、山洪泥石流高发地区和文物古迹密集地区等特殊地区,其绩效考核指标和重点也应该不同。

总之,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绩效的评价是一个系统的、需要较长周期才能综合评估出准确结果的一项工作。由于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距今只有两年多时间,因此绩效评价体系的构建工作也处于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但这项工作必须从规划实施之始就开展,并持续跟踪,定期进行。

 

 


相关文件


相关新闻

伊迈澳
全部
  • 全部
  • 产品管理
  • 新闻资讯
  • 介绍内容
  • 企业网点
  • 常见问题
  • 企业视频
  • 企业图册